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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就2023年4月26日香港電台節目「精靈一點」節目

呼吸系統專科廖頌雅醫生提及有關「如何保護肺臟及相關留意」言論之回應

 

 香港電台節目---於2023年4月26日「精靈一點」播出內容中,呼吸系統專科廖頌雅醫生在回應節目主持人問題中指出:「如留意到長者出現發熱、咳黃痰、氣喘等肺炎症狀時,首先要帶他們看醫生,千萬不要讓長者看中醫、吃偏方。這樣及時用適切的藥物治療肺炎,肺纖維化的機會就不大。」

     

對於廖小姐作為執業西醫,向大眾市民公開發表上述貶低中醫診治療效之嫌的言論,本會深感遺憾。節目播出後,引起了本港中醫業界廣泛關注及不滿,以及可能引致市民對中醫藥能否治療呼吸系統疾病有所誤解,本會作為中醫專業團體,特此聲明就以下幾點作出澄清:

 

1. 廖醫生提到長者出現發熱、咳黃痰、氣喘等症狀時,反對長者看中醫的內容,反映她對中醫藥療效的不信任。中醫學是中國傳統的醫學體系,在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應用。中藥治療在世界範圍內亦被認為是有效和安全的治療方法。以新冠肺炎為例,世衛(WHO)官網於2022年3月31日發佈「世界衛生組織關於中醫藥治療新冠肺炎專家評估會」報告,明確肯定了中醫藥救治新冠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與會專家指出,中醫藥可降低輕型、普通型病例轉為重症,縮短病毒清除時間,改善輕型和普通型患者的臨床預後。此報告肯定了中醫藥治療肺炎的療效。廖醫生在無提出任何證據或事例指證下,斷定長者如出現發熱、咳黃痰、氣喘等情況下不應看中醫,此言論是非常武斷且不恰當。

 

2. 其次,中央指導組成員、國家中醫藥局黨組書記余艶紅在2020年國務院新聞發佈會指出,全中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中,有91.5%患者使用了中醫藥,臨床療效亦顯示,中醫藥總有效率達90%以上。證明中醫藥能有效舒緩肺炎急性症狀,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促進恢復期後遺症康復更為中醫藥一大優勢。

 

3.自2022年初新冠第五波疫情爆發後,公立醫院床位嚴重超出負荷,確診市民尤其長者只能在家或安老院舍等待支援。中醫界臨危受命與醫管管合作推出「安老院舍遙距診症計劃」,業界醫師除忙於日常診症外,還抽出休息時間替安老院舍的確診長者視象診症及安排藥物運送。目的除為當時確診長者得到及時治療外,還能減輕當時已瀕臨崩潰的醫療體系負擔,此乃各不同醫療專業同心協力為香港市民健康付出之典範。

 

4.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38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發展中西醫藥和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政策。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種醫療衛生服務」。此條例賦予本港註冊及表列中醫師合法行醫權利,其臨床專業水平受到政府認可及規管。患者有權利自行選擇各種治療方法。廖醫生主觀且偏頗的言論可能會影響公眾對中醫藥的認識與信任,甚至令視中醫藥為首選治療方案之病患因其言論而錯過治療黃金時間,進一步加劇病情。

 

5. 是次雖為個別事件,但也反映出個別西醫對其他醫療專業了解不足,尤其是對中醫。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一直與其他醫療專業緊密交流,互相學習,視守護市民健康為首要。本會希望政府加強西醫對相關方面的專業培訓,亦歡迎其他醫療專業之人仕報讀本會課程,了解中醫,學習中醫。

 

總括而言,香港醫療體系是由眾多醫療專業包括中、西醫而集成。本地醫護每日緊守崗位為市民健康把關,不同醫療專業之間應該互相尊重、在專業上互補長短,回答問題時應慎重考慮其言論及建議,不應在公開場合提出甚至批評其自身並不認識的「專業意見」,誤導公眾,實在有損專業人仕形象,不是醫療衛生界理想風氣,更不利於日後醫療之間的合作。

 

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

2023年4月30日

本會就此前一則法庭新聞指一名報稱中醫物理冶療師被控非禮的案件之報導,以及有人報稱中醫致影響中醫業界聲譽事宜,  本會已正式去信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要求發出指引及澄清,以下正式信件文本供各會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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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敬啟者

 

敝會日前接收到本會會員就近日傳媒報導一名報稱中醫物理治療師被控非禮女病人的案件﹙編號:WKCC2607/2022﹚提出質詢並要求跟進。

經查證後,發現案中的"中醫物理治療師"並無任何中醫註冊/表列記錄,疑有人在本案冒稱/或各傳媒報導中引述為中醫師。

本會現就此案件引伸之問題,綜合敝會及會員之疑慮如下:

1﹚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第549 76 1所訂明:〔註冊中醫必須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才可在香港作中醫執業。〕。按此,如不具備註冊/表列中醫資格卻自稱中醫行醫者,是否需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2﹚唯經查證後,各傳媒之報導皆以“中醫xx”為標題,實為嚴重誤導。敝會認為有關當局/中醫業界必須就各傳媒報導作出相關聲明以正視聽。﹙附上香港01報導之原文網址作參考: https://www.hk01.com/article/852219?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3)  涉案人報稱"中醫物理治療師實在違反相關法例,其言行不當更是連帶對中醫行業界形象有損,敝會希望有關當局可以研究如何制定相關指引以保障業界於社會大眾之專業資歷及聲譽。

 

此案可令中醫業界於社會大眾對「註冊中醫師」之專業操手抱有疑慮,有鑒於此,切盼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能就以上作出指引及澄清,以資各同業參詳。

 

祈請賜覆 不勝感激

 

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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